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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蓝 守护绿色家园

2022-6-12 08:57| 发布者: cs小编网网| 评论: 0|来自: 萍乡生态环境

6月是生态文明宣传月
今天我们来盘点一波
萍乡检察人
“守护绿色家园”那些事儿
有的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有的开展法治宣传
有的提起公益诉讼
有的推进“检察蓝+生态绿”机制建设

01.守护古树“绿”

      安源区检察院开展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抽选20余株百年古树的生长环境进行实地巡访,发现部分古树存在无标识保护牌或标识保护牌钉挂在树上、受病虫害侵蚀或树木空心、倾斜、生长保护范围内被随意堆放垃圾杂物等问题。对此,该院组织召开了古树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获得听证员一致支持后向被建议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该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02.开展公益诉讼宣传

      近日,湘东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检察干警深入超市、商场、街道等人流量集聚地方,向过往人群发放宣传册共计100余份,现场讲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10余次。


0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湘东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固废污染环境案、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案,均向湘东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仅是为了让被告修复已受损的生态环境,也以此为契机教育警示被告及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


0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

      近日,芦溪县检察院组织应邀参加“共建清洁美丽芦溪”企业开放日活动。活动中,检察干警向企业工作人员宣传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讲解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条款,并向他们发放书籍和宣传手册,倡导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尊重生态,坚持走绿色发展的道路。该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与企业和社会各界一起形成合力,为“共建清洁美丽芦溪”保驾护航。


05.推进“检察蓝+生态绿”机制建设

      近日,莲花县检察院与六市乡人民政府就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会签了《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六市乡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行政+检察”生态保护新态势正式形成,这必将有力推动地方环境保护强大合力,促进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为美丽莲花建设提供更多更优的公益检察产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环境保护需求。

      协议签订以来,结合该机制乡政府移送公益诉讼线索5件,联合现场办公5次,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1次,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履职关停制砂场3家,引导协调3家焰材厂有序退出,实现莲花县六市乡零污染企业落户。这是江西省首个检察机关与地方人民政府签订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得到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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