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推动打击、治理、监管、预防多策并举、一体推进,严厉打击“砂霸”“矿霸”及其“保护伞”,依法查处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森林法》、《水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扫黑除恶常态化暨重点行业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砂、石、土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砂采石采土都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严禁从事非法开采砂石土活动。 二、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砂石、陶瓷土和煤矸石等行为,严惩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利用关闭矿井非法采矿和借各种工程名义非法采矿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收购、储存、买卖、运输或窝藏、转移非法开采的矿产品。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对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和基层干部,发现线索直接移交纪委部门。 五、对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采矿行为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一律列入“扫黑除恶”范围,予以重点打击。 六、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非法开采行为积极向当地政府或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9-3661376;0799-3669555。 七、本次专项行动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特此通告!
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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