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施叶报道:近日,芦溪县南坑镇双凤村村民在自家菜园中发现两只野生动物幼崽,立即交给正在开展巡逻的南坑派出所民警。经过仔细检查,它们并未受伤,随后移交至相关部门。经鉴定,它们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为本地物种。 次日,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人员将两只幼崽猫头鹰移交至百鸟园野生动物救护站中进行饲养。 今年以来,芦溪县林业局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活动5次,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了50家经营场所,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救助猫头鹰、白鹇等野生保护动物4起,营造了良好的保护野生动物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