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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明”立法 《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调研组到安源区广纳民意

2019-5-22 10:07| 发布者: cs小编网网| 评论: 0|来自: 文明安源

摘要: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风向标,城市的文明,是居民生活的满满的幸福感安源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共建美好家园,维护城市形象,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 为引导和规范市民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风向标,
城市的文明,
是居民生活的满满的幸福感
安源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共建美好家园,维护城市形象,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
   
       为引导和规范市民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城市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5月17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副县级干部肖钊勤率调研组一行到安源区开展《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调研。区文明办、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党员代表,镇街、村社区代表及相关行业代表共计22人参加座谈会。 

        肖钊勤指出去年我市在文明城市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离不开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付出。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市民素质也还需进一步提高。站在提升市民的幸福感,提升城市发展角度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将出台《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此,需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起草的条例与时俱进、解决实际问题。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和自身感受,围绕需要改变的一些不文明现象、行为以及如何制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其中后埠街代表发言建议,《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第一职责任务要厘清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仅要把文明行为的底线是什么、倡导的是什么、鼓励的是什么明确出来,而且要通过立法把各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管理和执法等方面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厘清,要从萍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出发,将见义勇为、礼让斑马线、垃圾分类等迫切需要得到规范,以及萍乡做得比较好的文明行为纳入立法。
        网信办代表提出要重视媒体的力量,让自媒体有序发展,依托各类媒体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市民规范自己的言语举止,争做文明市民,并建议要注重《条例》出台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物业公司代表指出小区内存在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种菜养鸡和个人引起的噪音影响到他人等不文明行为需要规范。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伟最后提出,条例出台应落实到责任单位,要有可操作性。

        大家一致认为,出台一部全面系统的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法规,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对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实现常态长效,提高全市文明水平有重要意义。
最后,肖钊勤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表达了感谢,并表示市相关部门会将大家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作为此次《条例》制定的重要参考,争取《条例》尽快出台,着力解决影响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关键问题,并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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