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萍乡市生态环境局欧阳建春副局长、法规科科长吴耀明、萍乡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科长刘毅一行督导上栗县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督导,采取座谈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县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 督导组在听取上栗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后,到萍乡市丰达兴线路板制造有限公司、萍乡市联锦成科技有限公司重点督导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对上栗县明达出口花炮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督导。 现场对企业管理人员作了危废产生、收集、管理、转运、处置等情况相关要求,检查后,对我县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也强调了生态环境安全更高工作要求,抓环境必须安全。上栗生态环境局局长黎洪波、四级主任科员曾志坚、土股等相关乡镇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