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赣湘合作框架协议 加强两地交流共建联合监管机制。湘东、醴陵生态环境分局对生态环境交流执法进行了探索交流,对如何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进行实地交流,2022年4月签订了《萍乡市湘东区、株洲市醴陵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优势互补、互通有无、整体谋划、重点突破为原则,以共宣传、共打击、共建设为目标,形成协同管理,联合巡查打击的态势。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协调跨界污染防治,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应急处置等工作做法经验交流,互相学习借鉴,不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按《渌水流域横向生态环保补偿协议》签订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我区金鱼石断面的水质类别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目标(Ⅲ类)35个月,湖南省补偿我省3400万元。据省市配套分配,我区湘东黄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工程获得流域补偿资金1500万元;湘东镇樟里河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获得渌水流域补偿资金2223万元;草水河河道整治及生态滨河带建设项目获得渌水流域补偿资金2277万元;湘东区渌水流域(源湴段、狮子坝、腊市明塘段、东桥长塘段)污水治理项目获得渌水流域补偿资金600万元,自2019年来我区共获得省市各级渌水流域补偿资金6600万元。 湘东区将补偿资金全部用于渌水流域污水治理项目,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资金投入污水治理,再取得流域补偿资金,形成了良性循环,实现辖区内河湖“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丽景象;赣湘两省充分发挥“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偿”的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建设,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努力开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为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了重要的实践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