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25 10:28|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民主推荐、实地考察、严格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近日,江西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决定命名119个村(社区) 为第七批“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下埠镇长春村入选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