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发改委关于设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举报电话的公告 一、举报受理范围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 (1)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2)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企业、网吧; (3)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4)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二、举报方式 来电、邮件、书信举报均可。 举报电话:0799-7551601 举报邮箱:1091281012@qq.com 地址:芦溪县凌云南路73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举报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绝对严格保密。此通告长期有效。 芦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