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湘东区林业局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江西省林长制条例》,通过从条例出台目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等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必须做到“四个全面”。一要全面坚持林长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二要全面把握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运行机制;三要全面完善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五大体系;四要全面落实各级组织、各级林长的工作责任,厘清职责边界,形成合力,让森林资源保护由原来林业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真正落实林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 会议要求,区林业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承担《条例》学习宣传主体责任,一要带头学,各党支部、各股室要分头学、反复学,以务实的心态在学习上做表率;二要深入悟,认真掌握要点,领会精神实质,做到记得住、说得清;三要灵活用,立足本职岗位,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工作,守护湘东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全面实现湘东“生态塑形”贡献林业力量。同时,要抓好乡、村两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林长制的认知度和关注度,营造良好的林长制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