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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龙泉村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

2022-7-11 10:11|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致龙泉村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 您好!溺水死亡是当前未成年人死亡的第一杀手。暑假期间,为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避免意外溺水事故发生,请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主体责任,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

致龙泉村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溺水死亡是当前未成年人死亡的第一杀手。暑假期间,为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避免意外溺水事故发生,请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主体责任,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1.提高防溺水工作认识。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生命可贵,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和伤痛。河道、坑塘、机井、深坑等溺水安全隐患就在我们身边,您的一点疏忽就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各位家长必须高度重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

       2.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广大家长作为监护人,要认真学习防溺水教育知识,教育孩子认识溺水事故危害,珍爱生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如孩子单独外出,父母要做到“四知”:即知道孩子的去向,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知道孩子的同伴,知道孩子的回家时间。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3.做好防溺水家庭教育。作为监护人,家长应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务必教育孩子做到“七不三要”: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长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

       未成年人的安全工作需要家庭、政府、社会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牢筑生命安全防线,让孩子们远离溺水,健康成长。


金山镇龙泉村村民委员会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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