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贺长国率队在我镇调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县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林清华随同调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蔡林,镇人大主席易培勇及相关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贺长国一行采取召开汇报座谈会、实地检查、点面结合等方式开展调研,并在镇三楼人大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贺长国对芦溪镇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指出,一是要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要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要将预防和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范围,将公平就业、平等就业、反对就业性别歧视作为维护妇女就业权益的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妇女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给予更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要加强妇女工作相关平台建设。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芦溪镇及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要立足工作职责,广泛搭建平台、培树典型,大力协助妇女就业、职业发展,同时为企业与妇女就业提供纽带与渠道,力促妇女创业就业;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芦溪镇及相关执法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为推进芦溪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会上,蔡林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全镇贯彻落实情况及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婚姻家庭、人身保障领域权益保障状况;依法维护妇女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合法权益情况;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情况和贫困妇女帮扶等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 会上,镇相关班子成员、芦溪派出所工作人员、镇相关责任办公室负责人、各村(社区)妇女主任还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经验与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