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精神,芦溪县加大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力度,积极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7月2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及各科室业务人员对芦溪县芦溪镇瑞泉村土地开发项目和芦溪县宣风镇排楼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专家组实地验收瑞泉村土地开发项目) (专家组实地验收排楼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 经过实地验收、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专家组一致同意2个项目通过验收。 (专家组对2个土地整治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该项目通过验收后,实际新增耕地面积共计108.714亩,其中,新增旱地面积55.1805亩,新增产能33108.3公斤;新增旱改水面积53.5335亩,新增产能26766.75公斤;为芦溪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供有力保障。(供稿:杨世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