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推广新颁布的《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引导大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7月29日,白源街“草根宣讲团”走进新村社区专题宣讲《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法律明白人”代表和居民群众参加了宣讲会。 宣讲活动中,草根宣讲员严桂秋采取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解读了《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详细讲解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违反条例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让居民理解并掌握《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义,旨在倡导全社会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的相关责任。《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对应容器的,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加强了广大居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理解,从而推动居民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职责,让大家明白生活垃圾分类是需要全民参与的大工程,唯有全民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