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工程,善行天下。”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全国特别是农村的饮水安全工作,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重要任务。近日,湘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水利局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调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农村饮用水工程存在供水点的储水池表面未设置水面遮挡物,枯叶树枝等杂物或有毒物质易进入储水池,影响水质和饮水安全,同时储水池边的围挡高度不足制止村民特别是未成年人随意进出或玩耍,存在溺水安全隐患。
为了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工程集中供水点按照《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的要求做好饮用水消毒工作,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和管理维护制度,加强对生产厂区及净水,配水等设施周边环境的巡查及清理,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对辖区范围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质安全及周边设施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和管理,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水润万物,也能泽被民心。下一步,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将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与相关主管单位形成合力,以“我管”促“都管”,从源头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为主动服务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