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7 15:08|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公 告
根据《萍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优化、简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评估、协议签订、信息变更工作的通知》(萍医保字〔2022〕4号)精神,通过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和市内定点医药机构互认互通原则,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同意安源兆恩中医医院、萍乡佳满康复医院纳入上栗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门诊和住院报销医疗机构。
上栗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