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坊乡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名单 公 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压实属地责任,现将张佳坊乡森林防灭火行政责任人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张佳坊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防灭火指挥部文件(赣火指字〔2022〕11号)》文件要求,全省提前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结合实际情况,芦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林区禁火令。 ![]() 五个禁止: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2、禁止烧田埂草、烧稻草、烧草木灰; 3、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烧山驱蜂驱兽; 4、禁止在林缘或林中点蜡烛、烧纸钱、鸣放鞭炮; 5、禁止炼山和焚烧疫木等一切野外用火。 十个不准: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2、不准上坟烧纸、烧香 3、不准燃放鞭炮、放孔明灯; 4、不准吸烟,乱扔烟头; 5、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6、不准点火把照明;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独自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喇叭、摄像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