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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坑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的倡议书

2022-10-19 16:16|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倡议书南坑镇广大村(居)民朋友们:又到秋收时节,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火灾等次生灾害;进一步改善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保障我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镇特向全镇广大村(居)民发出如下 ...
倡议书


南坑镇广大村(居)民朋友们:

又到秋收时节,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火灾等次生灾害;进一步改善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保障我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镇特向全镇广大村(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带头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不乱堆乱放秸秆。

二是带头宣传禁烧政策。通过微信朋友圈、党员联户工作群等平台帮助宣传,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号召周边的人坚决抵制焚烧垃圾和秸秆的违法行为。

三是带头执行秸秆禁烧。从我做起,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地,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

四是带头举报违法行为。坚决曝光秸秆焚烧的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现象。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或垃圾造成污染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责令改正并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在秸秆和垃圾焚烧工作中,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规定,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行为,要积极向南坑镇反映(监督热线电话:南坑镇人民政府0799-7521001)。

全镇广大村(居)民朋友,南坑镇的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南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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