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源南乡防火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大平村桐木坑附近出现火点,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理。
经查,大平村村民朱某,在大平村桐木坑田里处理秸秆时,不慎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到秸秆上,引起秸秆焚烧,因当时正在处理其他地方秸秆,未及时发现火苗,加上当时风大,导致火势向山上蔓延,引发山火。源南乡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赶至现场,迅速扑灭火点。
随即,朱某被带往源南派出所。执法人员对朱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和批评教育,从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环境污染等方面对朱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朱某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违法违规行为是不正确的,并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会遵纪守法,不再出现此类行为。 乡有关部门处罚朱某义务防火巡查筛锣15天,下一步还将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相关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