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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焚烧杂草,又一村民被处罚

2022-10-27 18:25|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也是火灾的高发期,野外使用明火焚烧秸秆或荒草,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10月21日,宣风镇沂源村村民刘某在自己家地里焚烧杂草,被派出所巡逻人员发现后,随即 ...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也是火灾的高发期,野外使用明火焚烧秸秆或荒草,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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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宣风镇沂源村村民刘某在自己家地里焚烧杂草,被派出所巡逻人员发现后,随即劝其把火扑灭。按照政府禁火令等有关规定,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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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风派出所民警对刘某做了询问笔录,予以警戒教育,并责令刘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随意焚烧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等,要求刘某在本村进行为期五天的义务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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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禁止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2、禁止烧田埂草、烧稻草、烧草木灰;

3、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烧山驱蜂驱兽;

4、禁止在林缘或林中点蜡烛、烧纸钱、鸣放鞭炮;

5、禁止炼山和焚烧疫木等一切野外用火。


十个不准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2、不准上坟烧纸、烧香

3、不准燃放鞭炮、放孔明灯;

4、不准吸烟,乱扔烟头;

5、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6、不准点火把照明;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独自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喇叭、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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