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监管,梳理近年来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等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情况,解决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1月3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颖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情况;大气科、水科、土科科长就各业务线上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存在问题分别发言;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项目副局长就本县区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做汇报发言。
赖颖频指出
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督促指导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赖颖频强调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整治充分了解我市生态环境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二是要压实工作责任,根据《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县区和各业务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整治内容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三是要强化工作机制,对于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各业务科室和科技与财务科要形成合力,通过实地踏勘、查阅资料、查验账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核查,及时了解项目资金分配到实施主体后的进展情况。四是要强化追责问责,强化整治责任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度,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项目资金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帮扶,健全监督、检查、问责机制,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成员,科技与财务科负责人,大气科、水科、土壤科科长,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武功山农水局分管项目副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