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线索有奖举报的 通 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张佳坊乡工作实际,坚持奖励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现对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举报疫情防控重要线索的社会群众给予奖励。 (一)举报超过48小时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奖励200元/人,举报超过72小时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奖励500元/人。如被举报的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可再奖励举报人1000元。 (二)举报人一般为实名举报,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匿名举报视为放弃奖励。 (三)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应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家庭的行为依法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四)举报电话:0799-7641101。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期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行通知,未尽事宜由张佳坊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张佳坊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