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主任委员李江河率执法检查组来到芦溪县就《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田延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妇联主席王庆等随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运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康峰,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甘敏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钟红玉等,县领导黎增义、龙萍、胡世燕、彭祎、王艳艳等分别陪同。 李江河一行先后来到源南乡中心幼儿园、源南学校、芦溪镇东阳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地检查芦溪县在家园共育、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婚姻登记机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过程中,李江河充分肯定芦溪县贯彻实施《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有效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依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培养时代新人、弘扬优良家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法治力量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构建协同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突出家校协同,推进社会协同,促使全社会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大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学校主力军作用,着力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要针对自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边查边改,切实保障条例的全面有效实施,助力全省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