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我区疫情管控期间群众就医需求,现就有关医疗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慢性病患者:由各乡镇(街)安排工作人员收集村(社区)患者所需药品信息,汇总后提前联系区医院、区中医院、赣西医院进行集中购买,购买后再分发给相关患者。 二、普通病情及常见病患者:先咨询村(社区)卫生室评估病情后,轻症患者由村(社区)卫生室或当地药房配送药品治疗;药品不足时,参照慢性病患者购药程序,由各村(社区)卫生室申报所需药品至所在乡镇(街)安排的工作人员处汇总后集中组织购买。 三、急危重症(外伤、卒中、胸痛、呼吸衰竭等)就医群众可选择区医院(急救电话:3444120)、赣西医院(急救电话:3497120/3445120);孕产妇、儿童患者可选择区妇保院(急救电话:3440201);一般性急救患者可选择区中医院(急救电话:3434120)。 四、血液透析患者需提前联系区医院陆主任(电话:13807991502)、赣西医院杜主任(电话:18907996137),携带区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书或乡镇卫生院开具的证明,凭连续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联系村(社区)安排车辆提前一天点对点到达医院。 五、中高风险区和密接、次密接患者,有入院就诊需求的,拨打120急救电话转运到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红黄码医院)就诊。 六、倡导非急危重症患者优先通过健康咨询服务电话等方式,进行线上远程就诊,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就医,避免交叉感染。 湘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