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院人员: 您好!当前,萍乡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我院即日起暂停住院探视,并向您作出如下温馨提示,请您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所有来院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配合流行病学史问询、预检分诊等工作。
1.为避免窗口人员聚集,门诊就诊患者非必要不陪同。 2.到达候诊区,排队等候期间,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遵循“一医一患一诊室”原则,凭叫号信息有序进入诊室。 3.就诊时,请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专项流行病学史调查,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不隐瞒行程。 4.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C)或有干咳、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或请主动报告,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发热门诊就诊。
2.患者在住院期间原则上除必要的检查不得外出、不得离开病区。 3.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实行“固定陪护不探视”,建议视频、电话探视,传递祝福。 4.陪护管理遵循“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如病情需要陪护的凭24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动态行程码绿码证明按规定办理陪护手续。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我院将全力以赴,为全县妇女儿童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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