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栗的父老乡亲们: 你们好!当前我县正在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斗争为期三年,我们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重拳出击治理一切社会乱象,如强买强卖、欺行罢市,敲诈勒索,砂霸、水泥霸、路霸、货霸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我县重点打击的有二十种情形,莫怕黑恶势力,请积极检举揭发,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及安全,经核实的有效举报线索将给予500元至50000元的现金奖励。黑恶必扫,除恶务尽,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 举报电话️:0799-12388;18907996141;3893620。 上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 为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6月11日下午,上栗县组织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零线索”摸排工作约谈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魏逵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陈新发,县执纪监察组组长肖芬,县扫黑办副主任冷英群,县教育局等14个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务必扛起责任,认真对照各自职责,做好份内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要再强化;进一步加强氛围营造,宣传发动要再加力;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整改工作要再扎实;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行业监管要再加强;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线索摸排要再深入。 会议要求 被约谈单位需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拓宽线索摸排渠道,加大线索摸排上报力度,确保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决完成好会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通报了全县线索摸排情况,被约谈单位做了表态发言,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全力以赴抓好线索摸排上报等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助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接下来, 请跟着小编的步伐, 带您了解一下扫黑除恶的小知识 以及举报方式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 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 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上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组织、操纵、教唆、利用“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等利益诉求群体,采取堵塞交通、围攻党政机构办公场所等极端恶劣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14、组织、经营地下赌庄、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等涉赌违法活动的黑恶势力; 15、组织开展“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操纵宾馆、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涉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7、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8、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9、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0、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通知》决策部署,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黑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有效线索。 上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举报:0799—3665296 18907996141 上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电话举报:0799—3893620 13879935007 上栗县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电话举报:0799—12388 0799-3683272 微信举报:关注“上栗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线索举报”模块;关注“上栗禁毒”微信公众号进入“线索举报”模块。 邮箱举报:pxslshce@163.com 邮寄线索举报:上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邮编:337009 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同时,对于收到的案件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给予人民币500元至50000元的现金奖励。 莫怕黑恶势力,积极检举揭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