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决定启动六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现将有关巡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23日 二、巡察的主要任务 本轮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包括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保密工作落实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 三、巡察对象及联系方式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交通运输局 接访地点:县交通运输局(芦溪县城市客运站)三楼县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3 电子邮箱:931068580@qq.com 意 见 箱:县交通运输局(芦溪县城市客运站)一楼大门口 来信请寄:芦溪县金鹰路清正大楼县委巡察办207室 受理电话、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芦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