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决定任命: 单纬为芦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颜强为芦溪县人民法院南坑人民法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 彭琴为芦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决定免去: 罗依红的芦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单纬的芦溪县人民法院上埠人民法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文溪的芦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彭琴的芦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2022年11月29日 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四号) 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决定任命: 汪丽红为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贵萍为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刘兴萍的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2022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