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 13:40|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案情简介
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萍乡经开区三田加油站后入河排污口(朝阳北路123号)有损坏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案发现场踏看。
处置结果
经核实,蔡某私自穿凿污水箱,损坏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市城管支队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蔡某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