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执纪监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积极督促驻在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向驻在部门党组传达市纪委市监委《关于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反馈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全市扫黑除恶执纪监察工作推进会有关精神,进一步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通报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行动自觉,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狠抓资金保障。督促驻在部门市财政局主动与市扫黑办、公安、政法机关对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2019年市本级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预算从2018年的60万元提高到360万元。同时,配合市扫黑办按照《萍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及标准,及时拨付举报奖励资金。 加强督促督导。督促驻在部门围绕中央督导组通报和上级指出的5个问题制定12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对驻在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下发监察建议函,提出建议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