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房局于5月30日举行政策吹风会,芦溪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吴源泉,从出台的背景依据、起草的依据、主要内容等方面,对《芦溪县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了介绍。具体内容如下: 吴源泉表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是工程建设领域(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贯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提升建筑品质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建造方式转变、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住建部、江西省、芦溪县先后出台了相关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文件。为加快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与智能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助推(促进)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起草的依据 1.《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6〕34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 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萍府字〔2017〕81号) 《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五部分二十条。 第一部分明确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自2022年起,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 第二部分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自2022年起,政府投资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第三部分为装配式建筑的扶持政策。主要从优化土地保障、实行容积率差别核算、加大预售支持、税费优惠、行业支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大产业扶持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第四部分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监管机制。从强化规划土地管控、严格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施工许可发放、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严格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强化监管。 第五部分是强化组织保障。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纳入乡镇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快培育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人才。 政策解读单位: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行政路芦溪人防大楼3楼,解读专员:何玲,联系电话:0799-7551131。 文件链接:http://www.luxi.gov.cn/art/2022/5/30/art_4259_1196071.html?xxgkhide=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