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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芦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1-6 14:39|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6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芦溪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7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芦溪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提高政治站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6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芦溪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7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芦溪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坚决态度扛起整改责任

(一)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芦溪县委组织部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始终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先后召开部务会、部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坚决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芦溪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龙志飞同志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4次召开部务会听取、研究、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部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配合联动,直面问题短板,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集中整改、持续深化,全面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从严推进巡察整改落细落实。芦溪县委组织部对巡察反馈的11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主动认领、分析原因,制定举措,下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到股室,责任压实到人,形成了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的整改局面。对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一些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情况,列出整改时间表;对涉及多个股室的整改工作,责任领导加强协调,各股室积极配合,共同抓好问题整改,形成了整改工作合力。实行挂图作战,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倒排工期,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实落地、每个反馈问题都真改实改。

二、聚焦反馈问题,以动真碰硬举措落实整改任务

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芦溪县委组织部将反馈的11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分解制定97项整改措施。截至2022年10月29日,已完成整改27个具体问题,其中25个具体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整改,整改完成率87.09%;正在整改4个具体问题,其中2023年1月29日前完成整改2个具体问题,2023年4月29日前完成整改2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短板”的问题

1.关于“学深学透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完善记录。按要求明确了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学习资料,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加强交流研讨,发放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书籍,组织开展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3次交流发言,并制定了《2022年县委组织部专题学习工作方案》,开展了6次“双周学习会”,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组工干部素能。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下发《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部务会(扩大)会议、党支部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会议等形式,开展政治学习20余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县直单位干部平均年龄较大,存在干部断层和青黄不接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源头储备,通过公务员招录、退伍军人安置、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招录、引进年轻干部22人到县直单位,其中安置转业退伍军人1人至县纪委县监委,同时对县外有回芦意愿的公务员进行摸底,拟补充5名至县纪委县监委,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二是摸清班子底数,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调研,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研判制度,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经历等结构,为后续干部人事调整提供了依据参考。三是合理配置资源,逐班子逐人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在后续人事调整中,加大乡镇与县直单位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力度,解决县直单位干部平均年龄较大、乡镇年轻干部配备较多的问题。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将于2023年1月2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干部管理有短板,对全县股级干部报备管理有缺失,对退出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县住建局、县教育局抓好了违规股级干部配备相应问题整改,对县住建局、县教育局时任负责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将股级干部备案管理纳入年度考核、综合考核,以考核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严格执行股级干部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股级干部管理,对县人民法院、县人社局等单位88名股级干部任免予以备案管理。三是严格按照《芦溪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县直单位平时考核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对各单位第一、二、三季度平时考核情况进行了备案,指导各乡镇出台了本乡镇的绩效考核方案并开展考核工作实地督导。四是下发了《关于印发<芦溪县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重点企业、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从全县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中选派85名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挂点联系全县重点企业和村集体经济项目,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企业、村集体关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村集体经济发展。五是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均参与单位分工,根据需要分管、协管工作或者负责具体工作,分工情况定期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关于“抓基层党建用力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督办通知单,责令县卫健委重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导,将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纳入重点督查内容,下发了督办函和工作通报至党委(党组)书记,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将常态化督导的结果纳入年终党建考核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今年先后举办了党员示范培训班,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5期468人次,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五是印发了《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争星夺旗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领域抓基层党建的具体考评指标,确保抓有方向、做有标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抓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发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十五条举措》,通过“五个一批”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断提高党建助推产业发展水平。各乡镇党委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科学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方案和举措,目前全县各乡镇均已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半月一调度的方式对全县186个“五个一批”发展项目定期调度。二是建立县乡领导干部挂点帮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联系点制度,推动16名县级领导挂点帮扶16个2021年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全县排名较后的村。预计到年底,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的村将超过80%。三是严格落实《芦溪县关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试点的意见》,推动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公益性项目管理机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9月上旬,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工作,经排查发现,在2021年1月换届后,上埠镇下源村支部班子已能正常履职,软弱涣散情形已基本消除,故而不再将其列为2021年度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同时,为及时做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县委组织部举一反三,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换届“回头看”和2022年度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结合2022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换届“回头看”和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回头看”工作,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并排查出了5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二是对2022年排查出的5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均严格落实了“四个一”措施,明确5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5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5名第一书记驻村、5家县直单位结对,强化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帮扶力度,确保今年底前整顿到位。三是按照《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预警机制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督促乡镇党委落实软弱涣散党组织预警机制。截至目前,已向芦溪镇、上埠镇、南坑镇等反馈村“两委”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做到及时预警,变事后整顿为事前防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党务干部专业化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县林业局党委调整配备党务专职干部,目前县林业局党委及下属党组织已按要求配备党务专职干部。二是对全县各单位党务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目前各单位均配备专职党务干部。三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今年先后举办了党员示范培训班,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班次,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四是举一反三,制定了《芦溪县党务工作者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从党务人员选拔、配备、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人做、干得好。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人才政策吸引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了《2022年芦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将人才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制定出台了《芦溪县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若干举措(试行)》《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芦留芦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等人才政策。三是电瓷研究院有效发挥平台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取得喜人成绩。今年以来,研究院获受理发明专利5项、使用新型专利3项。其中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高可靠性绝缘子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示范应用》成功验收,在核心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省工信厅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悬式瓷绝缘子性能关键技术》,获得项目资金180万元;泉新电气成功申报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铂川自动化成功申报省首台(套)项目;泉新电气的企业技术中心获评科技创新平台;推荐了10家企业申报2022年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27家申报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电瓷研究院成功揭榜市科技局2022年度萍乡市“揭榜挂帅”关键共性技术榜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人才引进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春风行动”线上线下招聘会,启动实施了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今年以来,新引进硕士以上(副高职称以上)人才33名。县委与中国电工技术学会达成合作协议,共同筹办好2022年中国电瓷电气产业大会,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促使更多的产业项目落户芦溪,推动芦溪电瓷电气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注重招商引智,通过对接企业、以才引才,今年以来,全县新签约项目32个,签约金额271.6亿元。其中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6个,投资超百亿元的中材锂膜项目已签约落户。依托中材锂膜、意卡德等企业带动20余名人才入驻芦溪。三是健全完善了芦溪籍在外优秀人才库,组织召开政企恳谈会、三请三回”座谈会,引导更多在外人才来芦溪创新创业。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人才培育、服务跟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芦溪县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举措》《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芦留芦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等人才政策,制定了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试点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名师工作室+片区教研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二是深化与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萍乡卫生职业学院等院校合作办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开展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历教育,第一批165名农民实现了在家门口上大学、拿文凭、学技能。同时,开设了电商管理、市场营销、农村实用技术等各类专题培训,培育了电子商务、医疗保健等专业技能人才200余名。组织电瓷研究院、强盛电瓷等企业赴长沙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人才集团、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考察学习。三是积极与中电联、中科协对接,做好了中国电瓷产业大会前期准备工作,已开展2期人才沙龙主题活动,选派6名年轻干部到芦央企等平台担任企业特派员学习锻炼,推荐了“芦溪县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参加湘赣边创业大赛,提升我县电商人才竞争力。四是用好用活人才公寓,稳妥安排118位高层次人才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在全市各县区牵头打造了“青年人才驿站”,在县人才公寓拿出30套房间,为来芦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住宿。在工业园区建立了一站式服务中心,帮助人才解决项目申报、子女就学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巡察反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到位,常态长效抓作风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

1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2年第三季度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调研,实现了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重点关注干部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人岗相适情况,发现了少数表现较弱的干部并开展了提醒谈话,后续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表现对部分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二是6月份部务会听取了部机关支部前阶段工作情况汇报,讨论了下阶段支部重点工作。三是已制定部机关支部重点工作计划,年底召开部务会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打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差距,对分管领域开展谈心谈话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由部主要负责人与部务会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结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了在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开展政治家访,根据《关于开展政治家访活动的通知》,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线干部职工开展了政治家访,既掌握“8小时内”的工作情况,又关心“8小时外”的生活情况。三是规范政治生活,组织召开了芦溪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内谈话等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还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在部务会上传达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严格接受监督,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有关要求,涉及三重一大议题时,提前进行报备,并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会讨论。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部务会、重点工作会或机关干部大会,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情况报送工作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时将当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和上月“三重一大”议决事项跟踪落实情况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有欠缺,县委组织部坚持系统推进、举一反三抓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采取经常性调研走访、专项督查、联动督查等方式持续跟踪问效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有关单位将在职在编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按正常程序进行转接,目前已经全部转接到位。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在职在编人员党组织关系自查,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纳入了党建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县各单位不存在“口袋党员”现象。二是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派员参加了被巡察单位整改民主生活会,对六届县委第二、三轮巡察开展了中期调研,对县委涉粮专项和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评估打分。三是制定下发了《中共芦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部机关相关股室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压实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关于“解决基层反映较多的人员借调问题不够坚决,有的长期借调基层骨干力量,有的超期不还,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开展,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还存在借用教师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芦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对34名干部重新履行借用手续,由借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对42名教师重新履新了借用手续,将6名教师人事关系调入了机关,部署开展了教师清退工作,已清退教师6人。三是下发了工作提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的范围、时限、程序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进一步严肃了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发文管理不够严谨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完善了2021年以来的发文登记簿记录,对缺少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和规范填写。对2021年以来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存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干部行政介绍信填写予以规范。二是规范文件管理,邀请县档案局专业档案工作人员对收发文的文件档案归档进行指导,做好了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确保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出台了《芦溪县委组织部公文处理办法》,明确收发文工作的要求,促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关于“公务接待普遍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了《公务接待中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学习,专题学习公务接待工作业务知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公务接待工作审批和报销手续进行了自查自纠,规范完善相关手续。三是规范工作制度,出台了《芦溪县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客餐招待有关要求,做到公务接待有公务函(或电话通知记录、工作方案)、公务接待(就餐)派餐单和菜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关于“报销凭证普遍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外出审批和报销手续进行了自查自纠,持续规范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出台了《芦溪县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报销工作的要求,所有支付凭证都必须具备股室负责人、采购员、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手续方可入账,手续不齐的一律不予入账。三是规范差旅报销,严格落实芦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报销审批流程,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单,附带出差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对部分未计入固定资产的物品进行登记。二是严格加强管理,明确机关财产物资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造册、领用登记。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下发了《芦溪县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巡察反馈“高标准打造模范政治机关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部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0.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制度,出台了《芦溪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明确部务会议题审批、报送流程。各股室议题经协管领导、分管领导、部长审批后及时报办公室汇总。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使用固定页会议记录本,组织人员对部务会记录进行重新整理,规范完善部务会会议记录。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由办公室对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及时整理,统一保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制度,出台了《芦溪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二是接受监督,涉及三重一大议题时,做到了提前报备,并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会讨论。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部务会、重点工作会或机关干部大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归档。三是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2.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政治生活,6月30日组织召开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8月23日组织召开了芦溪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逐一作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问题找差距,相互批评动真格、有辣味,达到了相互警醒、共同进步的效果。二是开展谈心谈话,由部主要负责人与部务会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结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了在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接受监督指导,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领导到会指导和部分党员代表列席会议,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严格把关学习研讨、对照检查,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3.关于“党务干部业务素质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季度开展了党课专题培训,邀请了市委党校蔡乾涛老师,县委组织部长龙志飞,支部书记吴峰进行专题授课,增强党员业务素质。二是参加了基层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学习党务专业知识,参加了党务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专业素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干部大讲堂”、“双周学习会”等组工业务素质培训活动7次,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干部综合素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深化整改,以全面巩固提升转化整改成果

芦溪县委组织部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巡视巡察整改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体现对党的忠诚,推进全县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主动接受监督,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推进“三三战略”,加快城市转型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持续扛起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巩固整改成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问题,制定计划,强化举措、紧盯不放,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同时,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持续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透过问题现象看本质,进行深刻分析,加大举一反三力度。在普遍发生、反复发生的问题中找出体制机制薄弱环节,补齐制度短板,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切实构建起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同时,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持续加强贯通融合。“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根本导向,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组织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觉悟。把巡察整改与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结合起来,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把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与省委巡视芦溪县反馈的有关问题,以及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结合起来,与推进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在贯通融合、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9-7551515;电子邮箱:lxsxcjb@163.com。

 

 

中共芦溪县委组织部

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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