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质量奖”是上栗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县最高质量奖项,授予在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为上栗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单位。评选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好中择优的原则,每年县长质量奖不超过10个,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或单位各奖励10万元(复评获奖的不予重复奖励),对入围但未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单位),县政府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 申报范围 上栗县行政区域内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绩效,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上栗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有杰出的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连续3年位居市内(县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名牌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可优先列入评审范围; 5.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群众(顾客)满意度高; (二)申报对象不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3年有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的(按行业规定); 4.近3年国家、省、市、县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近3年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申报材料 1.上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可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下载);申报对象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2.卓越绩效模式自我评价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控制在50000字以内,其中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附录B。 3.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企业提供的,以及企业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有效证实性材料,需如实提供,如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两份,电子文本一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填写说明)。 申报程序 1.推荐名额。县长质量奖申报企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把关,择优做好推荐工作,各乡镇推荐名额为1-2家。 2.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由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申报时间 申报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送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上栗县上栗镇平安北路63号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8室。 联系人:邓艳清 15179956699 刘小朕 13979909773 电子邮箱:344315288@qq.com。 附件:上栗县县长质量奖申请表 上栗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