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1 12:54|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为落实两办文件精神,决定从2021年8月10日起,上栗县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停止所有培训活动,停止收取培训费。
举报电话:0799-3864615
特此公告!
上栗县教育局2021年8月10日